莱芜市发改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
实 施 意 见
为改进机关作风,加强机关效能建设,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人事局印发的《莱芜市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意见》(莱组发[2008]27号)精神,结合我委实际,现就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目标和部门重点工作任务,开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,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干事创业、争先创优的热情和工作积极性,努力提高工作效能,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二、考核原则
(一)坚持德才兼备与注重实绩的原则;
(二)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;
(三)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;
(四)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;
(五)坚持逐级管理与分层负责的原则。
三、考核对象
委机关、委属单位科及科以下全体工作人员。
四、考核目标
考核目标包括共性目标和业务工作目标两部分。考核实行百分制,其中共性目标30分,业务工作目标70分。
(一)共性目标。主要包括政治学习、思想品质、工作作风、遵纪守法等内容。共性目标由办公室统一制定。
(二)业务工作目标。根据委里的年度工作目标,各科室按照承担的任务制定出各自的年度业务目标,每个工作人员再制定个人的月度目标。科长(主任)的月度目标由分管负责人审定,各科室其他工作人员月度目标由科室负责人审定。
五、考核方法
绩效考核采取日记实、月评比与年度考核的方法进行,实行主管领导责任制,由主管领导按月考核,一级考核一级。
(一)日记实。每名工作人员根据当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,在工作日志上记实。每周五下午科室负责人将本周工作日志提交分管领导,科室其他工作人员将本周工作日志提交科长(主任)。
(二)月评比。建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,每月月底,工作人员将本月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如实记载在考核档案上,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。根据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、工作态度、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,对照月份业务目标和共性目标进行认真地考核评比赋分。
考核赋分主要是在月度考核目标百分制基础上实行加扣分制。具体加扣分原则、标准由办公室统一制定。采取主管领导考核赋分制,各科室的科长(主任)负责对本科室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赋分,部门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科长(主任)进行考核赋分,得出每名工作人员的月度考核得分。
(三)年度考核。就是汇总工作人员的月度考核得分,计算出每名工作人员的平均分作为年度目标得分。同时按照“优秀、称职(合格)、基本称职(基本合格)和不称职(不合格)”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,并根据测评结果按百分制折算出每名工作人员的民主测评得分。
将年度目标得分和民主测评得分按60%和40%的比例计算出每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得分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,并按一定的优秀比例,经委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,确定出年度考核“优秀等次”工作人员。
六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对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,委里决定成立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岗位管理责任制的制定、组织协调和考核结果的统计汇总等工作。
组 长:师承瑞 党组书记、 主任
成 员:吕德胜 党组成员、副主任、援川办主任
亓 杰 党组成员、副主任
刘 明 党组成员、副主任
胡勤友 党组成员、副主任
张学华 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
刘兴高 物价局局长
杨印顺 农业区划办主任
李来实 证券办主任
刘永强 信息中心主任
吕翠峰 办公室主任
市发改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意见(试行)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。
附表1:
市发改委绩效考核工作日志
姓名: 职务:
附表2:考核共性目标(3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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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标任务 |
分值 |
考核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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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
想
政
治
建
设
目
标
(6分) |
1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,围绕全市中心工作,服务发展大局,为积极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服务。 |
2分 |
有1项措施不落实的扣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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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积极参加委系统组织的学习活动和其他活动,完成支部安排的工作,撰写体会文章4篇以上,完成读书笔记2万字以上。 |
2分 |
无故缺勤1次扣0.2分,体会文章一次不交的扣0.2分,读书笔记完不成的扣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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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,积极参加各类主题教育活动,勇争一流。 |
1分 |
发现精神状态不佳的、活动参与不积极的每次扣0.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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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狠抓机关作风建设,积极创建和谐机关,树立发改系统良好形象。 |
1分 |
认真遵守的得1分,影响机关作风建设行为的每次扣0.2分,严重影响机关形象的每次扣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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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
务
知
识
学
习
(2分) |
5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发改业务知识,熟悉本职岗位所应当掌握的有关专业知识。 |
1分 |
出现一次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的扣0.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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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交流竞赛活动。 |
1分 |
不参加的扣0.2分,获“一、二、三”等奖(各1名)各分别奖励3、2、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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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
商
引
资
(10分) |
7、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,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招商引资任务。 |
10分 |
超额完成的加2分,无招商行动或招商不积极的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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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
纪
守
法
(3分) |
8、完成惩防体系建设分配的任务。 |
1分 |
不能圆满完成的,扣0.2分,造成失误的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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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、及时配合纪检部门的部署安排,完成各项检查任务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。 |
1分 |
无故不配合的,每次扣0.2分。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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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、认真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,形成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。 |
1分 |
无故不遵守的,每次扣0.2分。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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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标任务 |
分值 |
考核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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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
息
宣
传
报
送
(1.5分) |
11、及时向市委、市政府报送相关材料信息,妥善调度安排,全面配合上级安排的调研任务。 |
1分 |
漏报1次扣0.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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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、积极撰写发改新闻稿件,及时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,宣传推广发改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做法。 |
0.5分 |
每完成1篇,按发表刊物级别,每篇市级加0.2分、省级1分,中央级3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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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先
树优
(1分) |
13、积极参与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先树优活动。 |
1分 |
推荐上报1项奖励0.2分,不积极参与的扣0.2分,获奖按中央、省、市级分别奖励3、2、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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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
书
档
案
(2分) |
14、规范起草公文,按程序审批。 |
1分 |
出现明显错误的每次扣0.1分,造成重大影响的扣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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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、及时将有关档案资料整理归档,移交办公室。 |
1分 |
缺1项扣0.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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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
政
接
待
(2分) |
16、及时将来客信息报办公室,协助做好接待方案的起草。 |
1分 |
1次漏报扣0.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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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、热情接待来机关办事和咨询人员。 |
1分 |
客人有不良反映的每次扣0.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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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
勤
值
班
(1分) |
18、遵守机关上下班制度,有事及时请假,认真作好值班工作。 |
1分 |
违反规定的每次扣0.2分;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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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
管理
(1分) |
19、遵守保密工作纪律,不在外网上处理内部文件,不随意印发秘级文件。 |
1分 |
违反规定的每次扣0.2分;造成重大影响每次扣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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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
护
公
物
(0.5分) |
20、爱护公共财物。 |
0.5分 |
破坏公共财物的,除赔偿外,每次扣0.1分。 |